我朋友于2005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请问现在可以再申办驾驶证吗?如该怎么办理?要重新考试吗?

答: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,

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;2年后,如需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,按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。

但是,如果是因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《中华

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01条规定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摘自《花心车管家》